各有关院、系、所:
为了解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情况,确保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促进学科建设目标的完成,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经研究,学校决定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重点学科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表中成果的填写时间为2006年1月—2008年4月。
二、本次重点学科的检查范围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和校重点学科。校重点建设学科不在本次检查范围之内。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重点学科将取消重点学科资格,并不予经费支持。
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本次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对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切实解决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各有关单位须于5月20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交研究生处(行政楼704),电话:84028597,电子邮箱:chen_cy@163.com。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二00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