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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政府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江苏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施办法
 

五、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六、关于试行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全省统一考试的通知
 

七、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
 

八、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九、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十、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十一、关于硕士生入学考试中使用全国统考数学试卷的招生专业的规定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工作的意见

 

苏教研[2002]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实施《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江苏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应对加入WTO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促进江苏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根据当前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优先、加快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江苏现代化建设中具有战略意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是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重要方面,对强化我省科教、人才和技术优势,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构建江苏新世纪的人才高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又居于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具有“龙头”地位,对本科教育乃至整个教育起带动作用,担负着提高高校教师队伍层次和素质、提升终身教育层次和人才竞争平台等重任。要从江苏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意义,把研究生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突出位置,集聚优质教育资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改革和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为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高技术支持和高层次人才支撑。

2、加快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势在必行。目前,我省已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2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9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2个,博士点197个,硕士点810个,全日制在校研究生3.1万人;有11所高校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89个学科被遴选为新一轮国家重点学科。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位居全国第三,具有较好的基础。但是,我省是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前列,普通高校数、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招生数、在校学生数等均居全国第一。与此相比,研究生教育规模还偏小,发展速度还不够快。从“十五”期间江苏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来看,面对21世纪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经济形势的深刻变化和激烈的国际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省急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模、学科类型与结构、人才素质与质量、研究生教育效益与国际化程度等都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教育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对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相对滞后,条件建设、管理力量有待加强。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3、进一步明确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前我省现代化建设和教育工作的实际,“十五”期间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总目标是:建设研究生教育强省。实现这个目标的基本方针是:综合改革,加快发展;重点建设、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注重创新,推进国际化。

——通过综合改革,创造条件,积极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力争在“十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数年平均增长达25%,位居全国前列,到2005年全省研究生年招生数达3万人,研究生在读人数达7万人,全省在读研究生占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达15%左右,博士生与硕士生的比例达1:9左右,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使专业学位为主体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在籍研究生的比例有明显提高。

——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着力建设好省“重中之重”学科和省重点学科,引导建设一批校级重点学科。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高层次人才市场变化的需要,重点发展与江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较密切的学科专业,切实提高我省学科专业的整体水平和效益。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充满活力、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富有江苏特色的研究生学科专业体系。

——加强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好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并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把好研究生教育的入口关、培养关和出口关,保证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较高的整体水平。

——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创新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把提高研究生教育的创新程度和国际化水平贯穿于江苏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推进研究生教育思想观念、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 、条件装备以及教育管理的现代化,逐步与国际接轨。

4、创造条件积极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自筹经费研究生招生规模。重点大学要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的层次结构,逐步扩大研究生在学生中的比例。提倡重点大学对口支持其它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提倡高等学校与科研单位和其它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全面启动“产学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并以此为载体,吸纳社会优质资源,加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

5、加快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认真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适应江苏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扩大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数量,提高专业学位人才在高层次人才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规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应积极争取开展专业学位教育。逐步实行在国家宏观指导下,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招生规模和录取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招生单位自主自律的办学机制。继续做好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只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保证质量,可以试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试点班,采取统一考试,集中学习的办法,为我省教育战线培养师资或其他行业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6、积极发展研究生阶段的中外合作办学。适应加入WTO后教育开放的新形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水平高、条件好的大学到国外办学,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要创造学校积极争取接受高层次留学生的环境,制订导师乐于培养留学生的政策。加大对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宣传力度,使更多国家和地区了解我省研究生教育,吸引外国留学生到我省留学,大力发展我省研究生教育层次的留学生教育产业。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7、加强重点学科与学位点建设,完善江苏特色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着力建设好11个“重中之重”学科和110个省重点学科。省重点学科投入除省专项投入外,学校必须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投入,各省重点学科在研究生培养数量等方面必须确保每年有所增长,其中省“重中之重”学科还必须建立“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基地,并开放实验室。省“重中之重”学科应当建成省内顶尖、国内一流、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学科,省重点学科应建成省内一流、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科,出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要形成一批具有重大理论突破、能为我省带来较大经济效益和明显社会效益的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实验室或实验基地。各校要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学科专业发展实际,结合学位点建设,建设好一批校级重点学科,完善多层次且富有江苏特色的重点学科建设体系。充分发挥重点学科建设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全面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推进重点学科管理的机制创新,实行政府、学校、学科分层管理的三级管理体制。有条件的高校可试行“学科特区”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制度。建立由省“重中之重”学科带头人组成的 “首席学科带头人联席会议”制度,使之成为我省推动学科发展及高科技发展的高层智囊。

8、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瞄准江苏现代化建设重点发展的产业及学科发展前沿,以江苏经济结构调整和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切实调整学科专业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要加强一批基础学科,改造一批传统学科,形成一些新的学科生长点,培植一批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以学位授权增列工作以及重点学科遴选为契机,大力发展应用学科,提高应用学科的比重,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海洋科学、资源环境、现代农业、建筑和涉外经济、金融、法律等领域的学科建设和发展。重视发展对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特色学科。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与有关的基础学科在引进学术带头人、科研立项及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9、提高学科自主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扩大高校学科设置和建设的自主权,对于获得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的学科,可以在此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要增强学科建设的开放性,广泛寻求社会支持,依托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共同建设部分应用型学科。鼓励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参与高等学校的学科建设。有条件的高校,学科建设应面向世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学科水平。

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梯队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具有关键作用。要积极培养或引进学术带头人,当前尤其要积极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员。注意形成学术梯队合理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等。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注意防止和克服学术上的宗派主义、山头主义。

三、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10、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弘扬优秀学风。要把导师队伍的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上。培养追求真理、献身科学、淡泊名利、甘于寂寞、厚积薄发等学术精神,养成求实、严谨、科学的优秀学风,力戒浮躁,多出精品。重视并发挥老教授、老专家在学术承传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加强对年轻导师的培训,培养年轻教授和专家过硬的学风和教学科研水平。

11、建设一支多元化、高水平的专兼职导师队伍。造就一支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高水平的导师队伍,事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全局。必须在扩大导师队伍规模的同时,切实提高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质量。建立并完善开放式管理机制,多方吸纳人才,特别是充实有国际教育背景的专家、具有相当理论水平的实业家、科研院所和高科技企业的技术精英,形成多元化、高学术含量的专兼职导师队伍。积极推进导师选聘制和任期制,强化导师的岗位意识,竞争择优上岗,动态管理,促进导师跟踪学术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不断取得新成果与成就。

12、强化导师责任,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导师负责制,导师应成为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招生录取、培养过程等方面的主导作用。要给研究生导师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生活条件和民主、融洽的学术氛围,解决其后顾之忧,使之专心致志地从事科学研究和指导研究生工作。

四、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予质量

13、改革招生与考试制度,提高生源质量。积极探索研究生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鼓励学校改革专业课考试内容与形式,试行多元测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建立并完善有利于推进高等教育素质教育和提高研究生质量的录取评价体系。研究生生源质量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基础,必须建立创新机制,通过提供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式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研究生。

14、建立并完善开放的研究生培养体系。鼓励培养单位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导师互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鼓励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展研究生教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教材,聘请国外知名教授讲学等形式,使研究生更快更直接地接触国际上的先进科技技术和理论,面向世界,拓宽视野,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

专业学位教育,要根据相应行业和职业领域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要求,以及学生在职不离岗的特点,认真制订特殊的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学位与科学型学位的定位 ,正确把握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积极吸收实际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的人员参与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出有一定理论基础的实用型人才,更好地为江苏经济建设服务。

15、建立并完善拔尖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完善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弹性学制,允许研究生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允许研究生休学创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应给研究生留有个性发展的空间。因材施教,确有特殊才能的研究生可实行个性化培养和个性化管理,培养计划可不受培养方案的限制。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允许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或优秀硕士生提前攻博,通过完善助学、助研、助教体系等办法,加大对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吸引有培养前途的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培养更多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16、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改革并完善研究生中期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并实施“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并完善硕士生进入论文阶段前的综合考核办法,加强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对完成学业确有困难的研究生,可实行淘汰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7、建设一批优秀研究生课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学科专业发展的前沿,科学规范地设置课程,防止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研究生选课的随意性。鼓励选择最优教材教授学科前沿成果。各培养单位要不断加强课程建设,提供专门的资助经费,建设一批优秀研究生课程。省里将定期遴选优质课程。

18、积极开展研究性教学。充分发挥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式,博士研究生应经常参与学术讨论和学术报告等活动。积极推进研究生外语教学改革,改革公共外语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提高研究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提倡双语教学,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融入专业外语的内容,使研究生直接接触并进入学科发展的前沿,以及培养研究生直接获取第一手外语科研材料的能力。改变单一的考试形式,代之以面试、读书报告、实践论文、学术讲座等多种考查方式。

19、改革并加强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鼓励研究生以科技服务和社会调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组织研究生到老少边穷地区支教或开展其它对口支援活动,为基层直接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贡献。

20、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力度。学位论文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要体现。建立博士论文风险选题制度,对具有原创意义的选题给予经费上和其它政策上的支持。科学严格的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要积极推进论文的“双盲送审”,使评阅人对论文的科学性、严谨性、创造性,尤其是不足之处有具体客观的评价。逐步推进研究生论文公开答辩制度,促进研究生及其导师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江苏省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每年评选50篇左右优秀博士论文,100篇左右优秀硕士论文,并把各培养单位历年获奖数量及占研究生毕业生数的比例作为衡量培养质量的一个方面向社会公布。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并完善本单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减少人为因素,真正评出本单位的优秀论文,以此促进研究生及其导师更加重视学位论文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管理和服务,培育完善有序的研究生教育环境

21、加强机构建设,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培养量大的高校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议,专题听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和部署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

要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建设。各培养单位要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从研究生院(部、处)工作的实际出发,合理核定编制,配齐管理人员,添置必要的设备和技术人员。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2、改革投入体制,努力增加投入。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和 “奖、贷、助、免”的研究生助学体系。具备条件时,在部分专业率先开展研究生缴费上学试点。逐步提高国家计划研究生教育事业费标准。各培养单位要重视改善研究生培养条件,逐步加大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在校研究生人均教育经费;鼓励学校、学科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的横向项目合作获取更多的经费支持培养研究生,吸引社会资金设立各类奖学金。培养单位和导师应向研究生提供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获取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从事一定的助教、科研或管理工作。

23、加快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江苏研究生教育”网站。提供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最新改革信息和成果;及时统计全省重点学科及学位点主要信息,对重点学科建设和学位点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各培养单位要加速信息网络化建设,建立相应的网站或网页,并与“江苏研究生教育”网站进行链接。国家、省重点学科相关信息要定期报送、率先上网。以非学历研究生教育课程为主,积极探索并逐步完善研究生远程教育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的学科专业介绍和课程设置情况上网,开放部分课程供外单位研究生选修。

24、构建并完善江苏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是“十五”期间我省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培养单位应积极完善自我评估模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理直气壮抓质量。我省将根据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定期不定期依法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四年进行一次学位点合格或水平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学位论文质量抽检评议。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对学位点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合要求的学位点视其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处理。

25、实施学位授予公示制度,维护学位授予质量和声誉。大力加强对非全日制及在职兼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依法监控工作,依法加大对学生的入学、培养、毕业和学位授予等环节的抽检力度,并将会同研究生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追踪其整个学习过程,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抽检评议结果。尤其要加强对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管理工作。要在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所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下,对其入学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加强考试管理,不准搞特殊化。对学习过程中不能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或达不到质量要求者,不准毕业或不授学位。可以利用弹性学制的实施,为其达到培养规格创造条件。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并实施学位授予公示争议期制度、学术不正之风举报制度等,严把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关,坚持学位授予标准,维护单位的学位授予声誉,坚决杜绝学位授予中的不正之风。

26、以科研促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育观念转变是教育改革的先导。必须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注重研究生教育国际国内比较研究、学科专业教学特色化研究。应定期设立一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倡导并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性研究,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服务。省里定期设立一批“十五”期间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课题,集中全省优势集体攻关,科研先行,推进改革创新,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切实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工作,为建设江苏教育强省作出新贡献。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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