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2007年9月修订)
为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印制及寄送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要求
(一)命题原则
1、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入学的基本条件,应能从中选拔出优秀的考生。试题主要测验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考试范围应根据教育部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考试大纲或按照学校自定的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试题应能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可以按一级学科命题或二级学科命题,但应尽可能地按一级学科命题。
3、
试题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
4、
试题要应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本学科(专业)本科毕业的优秀考生一般能取得及格以上的成绩。
(二)组织工作
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各院(系、所)应加强对命题工作的领导,每门课程命题小组成员应在三人或三人以上。命题小组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担负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命题小组成员应当有一定的连续性,保持相对稳定。
每年度命题小组组长及成员由所在院(系、所)与研究生处商定后确定,中途不得变更和增减人员。非命题小组及非研究生处人员不得参与与试题有关的任何工作。
(三)命题具体要求
1、专业课初试课程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科考试的时间为3小时。试题的份量应以优秀考生能够全部答完并有一定的检查时间为宜。
2、专业课初试课程应有统考正题、副题、补考试题三套,其难易程度应尽量相同。
3、试题应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够较全面地考查考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4、试题应难度适中,不可降低或提高标准。
5、试题分数比例
(1)反映该门课程基本要求内容的比例可占总分的50%左右。只要认真学习过这门课程的考生,一般能回答出来。
(2)反映该门课程中有一定难度内容的比例可占总分的30%左右。凡学得较好的考生,应当可以回答出来。
(3)试题中应有一部分用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的深度和融会贯通、独立思考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内容,此类题目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
6、考试题型一般选用名词解释、计算题、作图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
7、根据专业的实际情况,复试试题可以有选做题,但不宜过多;选做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当。
8、考生答题所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考试可否使用计算器、统计表,应在试题纸上注明。
9、命题时应同时确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每一道题的分数须在试卷上注明。
10、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要准确简练,导语要明确,措词要确切,以免引起考生的误解。
11、相近学科、专业的试题水平要尽量保持一致。
(四)试题要求
1、专业和考试科目的名称,必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规定相一致。
2、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试题应使用60克或60克以上白色16开的书写纸。试卷格式应统一,一般要做到答卷与试题分离。
3、图表、公式等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楚,试题应当铅印、打印或胶印。卷面要求清晰,不得涂改。
4、试题字体统一用“仿宋四”,考试科目名称用“宋四”。
5、每道试题之间要排紧,题后不要留空白(考生的答卷纸另附)。
6、命题人员要对试题认真校对,反复检查,防止差错。
二、试题保密纪律
(一)
命题人员的姓名对外保密。
(二)
命题人员不得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含个别辅导和复习班讲课),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三)
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命题时不得有他人在旁。试题不得委托他人校对、保管和传递。试题的内容、文字必须经命题组长亲自校对、审定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名后亲自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试题应按机要文件妥善保管。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应分别封装。
(四)
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制完成后要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参考书内的命题标记,要认真清除,防止泄题。
(五)凡有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其亲属所报考专业各科试题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六)试题和参考答案在开考前属机密级材料,试题及参考答案必须存放在机要保密室,机要保密室要符合国家保密局和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要求。试题存放期间要有专人看管。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要严密、清楚、无误,要保证试题的绝对安全。具体规定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入学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教试[1993]4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试题保密纪律,对违纪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和纪律处分;对有关考生不予录取。
三、试题的印制、寄送
专业课试题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小信封内,核查无误后,加以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考试科目名称和具体考试时间,然后将同一考生的装有各科试题的小信封封装在中信封内。中信封封面上应注明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考点名称,然后把同一考点的中信封捆扎装入邮包(大信封)。在邮包里附一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在邮包(大信封)的封面注明“(接收试题地点)××同志亲启”以及“机密”、“非收件人不得拆封”字样,将另一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情况汇总表》单独装在一信封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通信寄送接收试题地点。为了防止试卷由于存放过久而产生隐患,学校不宜过早寄发试题。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