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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学位字(1995)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教委1992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试行稿)的通知》精神,在较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非英语专业硕士生英语(第一外语)试行全省统一考试,从1995年录取入学的硕士生起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动各培养单位贯彻实施国家教委《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促进各单位进一步重视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工作,保证和提高我省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质量。同时,也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提供依据。 |
考试内容与命题主要依据国家教委《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第一外语)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适当结合我省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由省学位办聘请有关单位专家组成命题小组,负责统考命题工作。今后逐步建立试题库,实行标准化考试。为了便于教学,将尽快组织制定江苏省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 |
本考试作为硕士生学位英语课程考试的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暂定以60%、70%、80%的比例计入硕士生学位英语课程成绩总分,具体是:对单独考试入学硕士生按60%计入,对全国统一考试入学和优秀生经免试推荐入学的研究生,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按70%或80%计入。 |
全省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统一考试,硕士生在学期间都可参加,并以最高分计入总成绩。
1.省学位办全面负责考试工作,确定有关重大事项;考务工作委托省研究生教育研究会承担。
2.考试报名由各单位集中组织,根据考试工作的需要收取一定的报名费,考生第一次报名费由各培养单位支付,以后由考生自己负担。
3.统一考试考场根据单位所处区域情况相对集中。
4.试卷评阅采取全省统一集中阅卷方式。每次考试成绩及统考结果分析将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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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学位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日
报送:国务院学位办 |